結束內斗的剛剛專注業(yè)務發(fā)展,卻又掀起與前主席陳曉的恩怨。昨天,國美宣布,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遞交訴狀,控告陳曉向媒體發(fā)表不實言論,違反雙方協議,并令公司蒙受經濟損失。陳曉則表示,對國美此舉感到非常驚訝,而國美負責此次訴訟的執(zhí)董鄒曉春則斥責陳曉不負責任。
尚未收到法院通知
今年3月中,國美內斗以陳曉離開告終,創(chuàng)始人黃光裕大獲全勝,市場終將注意力轉向公司業(yè)務發(fā)展,國美股價獲得支持,近日又紛紛被大行重申增持, 昨天股價更大漲4.26%,收報2.94 元。然而,5月10日《21 世紀經濟報道》一篇〈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〉,再次引爆黃氏家族與陳曉的矛盾。次日,國美董事會就發(fā)出通告,指公司不會容忍陳曉的行為,并會采取適當手段保護公司權益。
果然,國美昨天宣布,陳曉嚴重違反早前與國美簽訂的《協議》,向某財經媒體記者發(fā)表對國美不真實或誤導的言論,并在有關報刊以頭版頭條登出,對公司的聲譽、經營活動等造成經濟損失。公司日前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遞交訴狀,以合同違約對陳曉提出訴訟。目前,該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。
對此,陳曉本人似乎毫不知情,他昨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, 我看新聞才得知此事, 很驚訝,事發(fā)當日,我已發(fā)出個人聲明,指那篇報道既非我原意,更不代表我的觀點和言論。截至截稿,陳曉尚未收到法院通知。
至于雙方究竟簽訂了哪種協議,陳曉就表示是“一般企業(yè)高管離職通常須簽署的文件”;代表黃光裕一方的鄒曉春則透露,在此項離職協議中,國美對陳曉作出一些安排,陳曉則對國美作出一些承諾,有關承諾包括不可胡亂評價國美,且沒有時限,據他形容,該協議已上交法庭,作為證據。
若敗訴或被罰款
法律界人士指出,法院受理該案件后,至少需一個月時間才會開庭,若國美勝訴,陳曉則須承擔違約責任,可能面臨罰款。對此,陳曉表示,將在收到法院文件后再作打算,目前只能等待。
事實上,在5月10日《21 世紀》報道刊出后,當事記者已向陳曉致歉,并公開表示其與陳曉是一場私人聊天而非采訪,該媒體后在網絡上將報道撤走。不過,國美似乎不想放過陳曉,鄒曉春言談間措辭嚴厲,直斥陳曉故意損害公司利益, 將錯推向媒體,極不負責任。國美發(fā)言人又表示,除起訴陳曉外,公司還將保留采取其他途徑追究其發(fā)布不實言論的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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